0591-88023782
微信公众号
《关于调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适用于24级开始)
文章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链接:https://www.eeafj.cn/gkgzzkgsgg/20240920/13659.html
一、调整后的招考类别有哪些?
答: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类别从原来30类调整为12类。调整后的招考类别分别是生物类、土建类、化学类、机械类、电工类、美术类、信息类、医卫类、经管类、教育类、旅游类、表演类。
二、调整后的中职学考科目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答:中职学考不再分为合格性与等级性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设思想政治(含职业素养)、语文、数学、英语等4门。其中,语文、数学考试时长90分钟,思想政治(含职业素养)、英语考试时长70分钟。各科单独成卷,卷面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设生物基础、土建基础、化学基础、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美术基础、文艺基础、旅游基础、教育基础、经济与管理基础、医学基础、信息技术基础等12门,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50分。
三、职业技能如何赋分?
答: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考生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技能证书(证明)情况,分等级进行成绩认定,为学生职业技能赋分,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类的任意一类进行职业技能赋分,满分200分。考生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技能竞赛证书或学校职业技能测试类别需与报考的招考类别相关,方可赋分。考生取得多本技能证书(证明)的,成绩就高赋分,不重复计分。职业技能赋分成绩由考生建档单位录入,并对准确性负责。
职业技能证书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取得学分银行转换技能证书或“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技能竞赛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含中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获奖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90分;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其他:取得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20分。未取得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未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类、技能竞赛类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按零分计。
四、中职学考和职业技能认定的时间是?
答:中职学考时间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6月份进行。职业技能赋分的认定工作须于三年级上学期结束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