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1-88023782
微信公众号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取代了旧的国家安全法。
而2015年7月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新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全新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涵盖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内容,法律对国家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构建起集11个领域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和总体国家安全观。
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中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的4月15日前后,我国都会开展相应的活动。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教育日内容
(1)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2)国家综合安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信息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综合安全的核心。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解决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脱节的问题。树立独立发展理念,为“全球化”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定位。
(3)公民发现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我们国家的安全机关报告。
(4)维护我们国家的安全,筑牢人民防线。
(5)加强我们国家的安全工作,促进社会政治稳定。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十个坚持是什么?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统筹是什么?
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危害国家安全举报途径是什么?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公民也可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都是主角
图片来源:国安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