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闽劳鉴[2021]9号通知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职员工可以申报本年度考评员培训认证。
一、申报职业范围
(一)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工种)考评员申报目录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考评员申报目录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考评员申报目录
二、申报条件
基本要求:廉洁奉公,秉公执考,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本职业(工种)的标准或评价规范、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评技术和方法,自愿参与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年龄25至65周岁,并且能够熟练使用电子设备完成在线考评员培训、考核。
(一)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
1.持有申报职业(工种)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持有申报职业(工种)二级(含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原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可直接申报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
(二)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
已取得考评员资格三年以上,遵守考评员守则并有实际考评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
1.持有申报职业(工种)一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持有申报职业(工种)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原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考评员可直接申报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
1.持有相应职业(工种)三级(含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绩为优秀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附件4);
2.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取得申报项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
3.原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评员可直接申报对应项目(附件5)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证卡不在有效期内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可直接申报原项目考评员;
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规范开发专家。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理论;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素养理论教育、考评人员规章制度学习、操作技能考评示范教学、评分要素掌握和相关职业的考评技术规范等。
四、培训时间、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培训时间和方式
考评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依托培训认证平台全年常态化开展。
(二)报名方式
学员登入福建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管理人员)培训认证平台(https://fjosta.59iedu.com ), 在右上角点击“帮助中心——培训流程”,根据《平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完整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且缴费后,可进行培训考核认证。
(三)申报材料
1.初次申报培训认证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在线完善个人详细信息,并根据对应申报条件要求在培训认证平台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近两年内彩色证件照(大小限制100K以内)等;申报高级考评员或者原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申报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须上传原考评员证卡。
2.有效期满重新申报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在培训认证平台完善个人详细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原考评员证卡、近两年内彩色证件照(大小限制100K以内)及近三年《考评工作总结》。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
通过培训认证平台完成培训考核,并参加现场实习合格且自愿签订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的人员,由省中心颁发《福建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或《福建省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证卡》证卡(证卡有效期三年),持有效期内证卡开展考评工作。
六、收费标准
考评人员培训考核认证费用400元/人次,开具税务发票。
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学院技能鉴定站